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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联合县教育局到振宁学校调研指导 “六五”普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24   发布人:办公室   点击:   文字大小:【】【】【

    振宁学校是我县新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为进一步做好该校的青少年和广大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2月21日,县司法局副局长鲁德智、县普法办主任贾焰发一行在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新的陪同下到振宁学校就“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在调研工作座谈会上,振宁学校校长汪有平向调研组汇报了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特色活动。县普法办主任贾焰发就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使普法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规划实施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目标责任到位;二要注重氛围,抓好硬件建设,做到有办公室、宣传栏、标牌、法制园地、法律图书角等场地、设施和图书;三要活动丰富,形式多样,使普法工作深入广大师生心里;四要学法用法,依法治校,使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声誉进一步提高。


    在交流中,与会人员还结合青少年法制教育实际,分别对“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想法,建议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建议加大对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建议“六五”普法期间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教材的使用工作,加强学校兼职教师的培训;建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强、主题要突出、活动形式要新颖;建议整合普法教育资源,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等。
  

    教育局副局长陈新充分肯定了振宁学校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并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六五”普法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尤为重要,做到坚持多样化课堂法制教育、坚持多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使振宁学校的普法工作成为我县教育一块亮丽的名片。(教育局    高莉萍)